文號 | 宜政辦發(fā)[2009]81號 |
制發(fā)機關 | 宜興人民政府 |
成文日期 | 2012-08-23 |
文件類別 | |
文件狀態(tài) | 執(zhí)行中 |
各鎮(zhèn)人民政府,環(huán)科園、經濟開發(fā)區(qū)管委會,市各街道辦事處,市各辦局,市各直屬單位: 2009年5月12日是國家首個“防災減災日”,為更加有效地開展防災減災工作,進一步喚起社會各界對防災減災工作的高度關注,增強全社會防災減災意識,普及推廣全民防災減災知識和避災自救技能,提高各級綜合減災能力,最大限度地減輕災害造成的損失,現就在全市范圍內組織開展“防災減災”宣傳教育活動提出如下意見: 一、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(fā)展觀為指導,切實履行政府應急管理職能,堅持以人為本、預防為主、依法管理、正面引導,緊緊圍繞提升社會公眾防災減災意識這個主題,積極創(chuàng)新宣傳手段,拓寬宣傳渠道,豐富宣傳內容,提高宣傳實效,深入宣傳各種防災減災法律法規(guī)知識和普及防災減災科普知識,提高公眾應急避險和自救互救能力,為進一步促進全市經濟和社會又好又快發(fā)展創(chuàng)造良好環(huán)境。 二、總體部署 (一)宣傳發(fā)動階段(5月12日前)。各級各有關單位要精心組織,周密策劃,廣泛動員,采取有效措施,以宣傳防災減災法律法規(guī)為重點,輔以防災減災科普知識宣傳。通過懸掛過街宣傳橫幅、張貼宣傳標語、在有關新聞媒體上開辟防災減災和有關法規(guī)知識宣傳專欄等形式,營造濃厚的宣傳氛圍。 (二)集中宣傳活動階段(5月12日—5月15日)。5月12日至15日,各鎮(zhèn)、園區(qū)、街道和相關部門要廣泛發(fā)動機關、行業(yè)企事業(yè)單位、學校和社會團體積極參與,在城市廣場、社區(qū)、集鎮(zhèn)、田間地頭等群眾較為集中場所,通過設置防災減災知識圖板,發(fā)放各種突發(fā)事件應急救助宣傳資料,播放有關災害錄像、科普宣傳片,接受咨詢,開展應急演練等活動,向群眾宣傳防災減災法規(guī)和科普知識,使“防災減災日”活動進機關、進學校、進企事業(yè)單位、進社區(qū)、進家庭,提高社會公眾對防災抗震重要性的認識,增強公眾的防災意識。 (三)總結評比階段(5月20日前)。各級、各有關部門要認真總結“防災減災”宣傳活動的先進經驗,推廣好的做法,整改工作中的不足。 三、主要活動安排 (一)開展“防災減災日”集中宣傳活動。5月15日前,市公安、衛(wèi)生、民政、安監(jiān)、科技等部門應集中開展“防災減災日”宣傳活動,并在集中宣傳活動期間,結合本單位工作實際,在城區(qū)懸掛宣傳標語1—2幅,市城管執(zhí)法局做好配合工作。 (二)開展防震減災科普活動。2009年5月1日是新修訂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》(以下簡稱《防震減災法》)正式頒布實施時間,市建設局、科技局要結合《防震減災法》的宣傳和“5?12”紀念日,認真布置防震減災科普宣傳活動,市人防辦、教育局、衛(wèi)生局等單位做好配合工作。 (三)開展防災減災演練及專題教育活動。由市教育局牽頭,有針對性組織中小學及幼兒園定期或不定期開展防震、防火、防踩踏事故等方面的應急演練,提高學生防災減災意識和避災自救技能,進一步做好學校防災減災教育的普及工作。 (四)開展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宣傳活動。由市公安局牽頭,組織開展專項交通安全警示教育,通過新聞媒體等載體進行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。 (五)開展企業(yè)安全隱患警示教育宣傳活動。由市安監(jiān)局牽頭,市公安局、消防大隊、交通局等單位配合。 (六)開展春季疾病預防教育宣傳活動。由市衛(wèi)生局牽頭并負責組織實施。 (七)組織全市安全風險隱患排查行動。從現在起,市公安、消防、安監(jiān)、環(huán)保、衛(wèi)生、藥監(jiān)、質監(jiān)等部門要對危險行業(yè)、食品衛(wèi)生、易燃易爆企業(yè)、大型人員集中公共場所等單位、部位組織開展一次安全隱患排查行動,及時整改各類隱患,確保社會安全穩(wěn)定。 (八)開辦網絡宣傳專欄。由市政府應急辦主辦,市政府信息中心配合,在市政府網應急管理專欄開設“突發(fā)事件應對法釋義”、“防災應急實用知識”、“較大突發(fā)事件信息”等應急常識方面的專欄。 四、有關要求 (一)認真抓好落實。各級、各部門要結合本地區(qū)、本行業(yè)實際,創(chuàng)新宣傳形式和手段,按照全縣“防災減災日”宣傳月活動實施方案,進一步制定細化方案,采取切實措施,抓好落實,務求實效,組織落實好本地區(qū)、本單位的各項宣傳活動。 (二)加強溝通配合。各部門、各單位要相互配合、上下聯動,新聞媒體要積極參與,形成宣傳月活動的整體合力,在全社會形成普及防災減災常識,提高群眾自救互救能力的良好氛圍。 (三)做好督查總結。市政府應急辦將會同政府辦督查科對各鎮(zhèn)、各部門實施宣傳教育活動情況進行跟蹤檢查,并將有關情況進行通報,以確保“防災減災”月宣傳教育活動取得成效。 請各單位將具體活動開展情況及時上報市政府應急辦(聯系人:彭暉,電話:87986222,傳真:87986111,電子郵箱:[email protected]) 附:全市防災減災宣傳教育活動宣傳標語(供參考)(略) 宜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○○九年五月八日
|